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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启动学院“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2023年度学院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学院自筹的“科研专项经费”,在科技处科研专项经费中支出。
二、本次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公示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审定立项,结果以省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三、本次项目分为“教师类项目(含专项项目)”、“研究生类项目(含专项项目)”两类。专项项目指3个专项——(一)“三个定位”专项:围绕服务云南发展“三个定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研究的项目;(二)“三张牌”专项: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开展研究的项目;(三)思政课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育环境、对象和目标、内容、方法、手段、考核评价的研究。
申请人如申报专项,请在项目申请评审书(参考模板见附件1、2)封面进行选择。
四、学院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选题及研究内容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努力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级别课题做好前期基。ξ彩嫡、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建言献策。
五、申报此次项目的结项条件,至少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研究报告1项。
六、教师类项目(含专项)限在职在编、专业技术职称副高以下(含副高)的干部教师申报。
七、研究生类项目(含专项)限2021、2022级研究生申报,获批准立项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在毕业离校前须完成结项手续。
八、研究期限为1年。
九、资助强度。教师类项目(含专项)中理工农医类课题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1万元/项;研究生类(含专项)课题0.5万元/项。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三)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四)已获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五)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十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2年11月23日(周三)前:申请人到科技处报交《项目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及纸质版(双面印制,一式3份)。
(二)2022年11月24日(周四):科技处做好评审工作材料准备。
(三)2022年11月25日(周五)-27日(周日):科技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2022年12月5日(周一):科技处向院领导报请推荐立项。
(五)2022年12月7日(周三):科技处向省教育厅推荐立项。
联系人:李振辛
电 话:0871-65137554
联系地址:科技楼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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